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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蝇毒、磷残留量检验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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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时间:2004-02-04 09:42:55.047 肉业行业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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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
出口肉及肉制品中蝇毒
SN 0124—92 磷残留量检验方法 代替 ZB X70 003—86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
coumaphos residue in meat and meat product for
export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肉和肉罐头中蝇毒磷残留量的抽样和测定方法。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肉和肉罐头中蝇毒磷残留量的检验。 2 抽样和制样 2.1 检验批 以不超过5000箱为一检验批。同一检验批内商品应具有同一的特征,如包装、标记、 产地、规格、等级等。 2.2 样本大小 2.2.1 肉 500箱及以下取5箱; 501~1000箱取7箱; 1001~3000箱取11箱; 3001~4000箱取13箱; 4001~5000箱取15箱。 2.2.2 罐头 与(2.2.1)规定相同。 2.3 抽样工具和方法 2.3.1 肉 每箱取样一包,去掉塑料薄膜,从每包肉样抽取肉渣或肉块不少于25g,总样量不少 于1kg,放入清洁的容器内,并填写标签,注明品名、日期、垛位、报验号、申请单位、 抽样人,及时送交实验室。 2.3.2 罐头 每箱抽一罐,填写标签,注明品名、日期、垛位、报验号、申请单位、抽样人,然后 送交检验。 2.4 实验室试样制备 2.4.1
肉 将所抽取的全部样品,充分搅碎混匀,取有代表性样品总量不少于500g,装入清洁容 器内,密封,冷藏。 2.4.2 罐头 将所抽取的全部样品整罐倒出,充分搅碎混匀,
取有代表性的样品, 总量不少于500g, 装入清洁容器内,密封,冷藏。 注: 在抽样和制样的操作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任何变化,
以保证实验室样 品能代表这一批的总样。 3 测定方法 3.1 方法提要 本方法以乙酸乙酯提取试样中残留的蝇毒磷,经石油醚、乙腈进行液-液分配净化。 用气相色谱仪进行测定,内标法定量。 3.2 试剂和材料 3.2.1 乙酸乙酯:分析纯。 3.2.2
乙腈: 分析纯,用石油醚饱和。 3.2.3 石油醚:(60~90℃):分析纯,重蒸馏,用乙腈饱和。 3.2.4 丙酮:
分析纯,重蒸馏。 3.2.5 无水硫酸钠:分析纯,650℃灼热4h以上,贮于密闭容器中。 3.2.6 蝇毒磷和内标物(亚胺硫磷)标准品:纯度99%以上(如果试样中存在亚胺硫磷,可 选择其他内标物)。 3.2.7 蝇毒磷和内标物的标准溶液:均以丙酮为溶剂配成浓度为0.1mg/mL的标准贮备溶 液。 3.2.8 蝇毒磷和内标物(亚胺硫磷)混合标准工作溶液:蝇毒磷与亚胺硫磷按适比例,用 丙酮稀释配制成适用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。 3.3 仪器和设备 3.3.1 气相色谱仪并配备火焰光度检测器。 3.3.2 组织捣碎机。 3.3.3 旋转蒸发器及250mL、100mL蒸发瓶(24号口)。 3.3.4 微量注射器:5μL、10μL。 3.3.5 振荡器。 3.4 测定步骤 3.4.1
提取及净化 称取20.0g实验室样品,置乳钵中加入80~100g无水硫酸钠,研磨均匀后,移入250mL 锥形瓶中,加入100mL乙酸乙脂,并定量加入适量内标物标准溶液,振荡30min后,滤取清 流50mL(相当于10g试样)于250mL蒸发瓶中。用旋转蒸发器,在50℃水浴中,将乙酸乙酯蒸 净。用30mL石油醚分次将残余物洗入125mL分液漏斗中,然后分别用25mL、15mL乙腈提取。 合并的乙腈提取液用15mL石油醚洗涤一次,将上述乙腈提取液移入100mL蒸发瓶中蒸干, 用1
mL丙酮溶解,供色谱测定。 3.4.2 测定 3.4.2.1 色谱条件 a. 色谱柱:玻璃质,1m×2.6mm(内径)。内装3%OV-17(m/m)固定液涂于Chromosorb W
AW
DMCS(80~100筛目); b. 气体:高纯氮纯度>99.99%,100mL/min;空气50mL/min;氢气100mL/min; c.
温度:柱箱230℃;进样口和检测器温度:250℃; d. 磷滤光片:526nm。 3.4.2.2 色谱测定 取适量(例如5μL)样液和与其中蝇毒磷峰高相近的蝇毒磷和内标物(亚胺硫磷)混合标 准工作溶液,同时进行色谱测定,量取峰高。 3.5 空白试验:按上述步骤进行。 3.6 结果计算 用色谱数据处理机按适当的程序计算蝇毒磷残留量。也可以按下式计算: 蝇毒磷残留量(mg/kg)=(h/h')×(hi'/hi)×(c'/ci')×(mi/m) 式中:h——样液中蝇毒磷峰高,mm;
h'——标准工作溶液中蝇毒磷峰高,mm; hi'——标准工作溶液中内标物(亚胺硫磷)峰高,mm;
hi——样液中内标物(亚胺硫磷)峰高,mm;
c'——标准工作溶液中蝇毒磷浓度,ng/μL; ci'——标准工作溶液中内标物(亚胺硫磷)浓度,ng/μL;
mi——样液中加入内标物(亚胺硫磷)量,μg;
m——所取试样量,g。 注:结果有空白值,计算结果需将空白值扣除。
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 附加说明: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富恩承、郑洪生。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2-12-25批准
1993-05-01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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