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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肉与肉制品氯化物含量测定GB 9695.8-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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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时间:2004-01-31 16:36:18.953 肉业行业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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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肉与肉制品 氯化物含量测定 GB
9695.8-88
Meat and meat products-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chloride
content (Reference
method)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
1841—1981“肉和肉制品——氯化物含量的测定”。 1
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和肉制品中氯化物含量的测定方法。 本标准适用于肉和肉制品中氯化物含量的测定。 2 引用标准 GB
9695.19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3 原理 用热水抽提样品中的氯化物,沉淀蛋白质,过滤后将滤液酸化并加入过量的硝酸银, 用硫氰酸钾标准溶液滴定过量的硝酸银,根据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消耗量,计算出氯化物 含量。 4 试剂 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,所用水为蒸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。 4.1 硝基苯(HG
3—963)。 4.2 硝酸(GB 626):1:3溶液。 4.3 冰乙酸(GB
626)。 4.4 蛋白质沉淀剂。 4.4.1 试剂Ⅰ 将106g亚铁氰化钾〔K4Fe (CN)6·3H2O〕(GB
1273)水中,并稀释至1000mL。 4.4.2 试剂Ⅱ 将220g乙酸锌〔Zn (Ch3COO)2·2H2O〕(HG
3—1098)溶于水中,并加入冰乙酸30mL, 用水稀释至1000mL。 4.5 硝酸银(GB 670) : 0.100
oN标准溶液 先将硝酸银在150℃的温度下干燥2h,然后置于干燥器内使其冷却,取其16.989g溶于 水中,用水稀释至1000mL。 4.6 硫氰酸钾(GB
648): 0.100
oN标准溶液 4.6.1 配制 将约9.7g硫氰酸钾(KSCN)溶于水中,用水稀释至1000mL。 4.6.2 标定 精密吸取上述硝酸银标准溶液20mL于锥形瓶中,用硫酸铁铵溶液1mL作指示剂,用硫 氰酸钾标准溶液滴定,记下消耗硫氰酸钾溶液的毫升数。 按下式计算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浓度。 N2v2 N1
=
━━━━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1) v1 式中:N1——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; V1——滴定消耗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体积,mL; N2——硝酸银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; v2——标定时用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,mL。 4.7硫酸铁铵饱和溶液。 5 仪器和设备 5.1 实验室常规设备。 5.2 绞肉饥:孔径不超过4mm。 6 试样 6.1 按GB
9695.19取样。 6.2 至少取有代表性的试样200g,将试样品用绞肉机至少绞两次并混匀。然后装入密封 的容器里,防止变质和成分变化,试样应尽快分析,最迟不超过24h。 7 分析步骤 7.1
试样前处理 称取处理好的试样10g,精确至0.001g,全部装入锥形瓶中。于锥形瓶中加热水100mL, 置于水浴中,加热15min,不时摇动锥形瓶内容物。取出并冷至室温,然后依次加入试剂Ⅰ 和试剂Ⅱ各2mL,每次加液后都充分摇匀。室温下静止30min,将内容物全部移入容量瓶中, 用水稀释至200mL,摇匀,过滤,滤液备用。 注:此滤液也可用于测定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含量。测这两种物质含量时,在(7.1) 去蛋白过程中,在盛试样的锥形瓶中,要先加入0.5g活性碳,再加入100mL热水。 加入试剂Ⅰ和试剂Ⅱ后,要用1
mol/L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至7.5~8.3,并用pH计检 验。然后再使锥形瓶在室温下静置30min,定容后过滤。 7.2 测定 精密吸取滤液20mL于锥形瓶中,加入硝酸溶液5mL和硫酸铁铵指示剂1mL。 精密吸取硝酸银标准溶液20mL于锥形瓶中,加入硝基苯3mL,并充分混匀,用力摇动以 凝结沉淀。用硫氰酸钾标准溶液滴定,直至出现稳定的桔红色。记录所用硫氰酸钾标准 溶液的体积,精确至0.05mL。 同一试样进行两次测定,并同时做空白试验。 8 分析结果的计算 计算公式: (Vo-V1)·c
200 X (%) = 0.05844- ━━━━━━×━━×100............(2) m
20 式中:X——样品中氯化物含量(以氯化钠计),%; Vo——空白试验消耗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体积,mL;
V1——滴定消耗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体积,mL; c——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; m—一试样质量,g; 0.05844—— 1
当量硫氰酸钾溶液
1毫升相当氯化钠的克数。 当分析结果符合允许差的要求时,则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,精确到0.1%。 9 允许差 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的结果之差,不得超过0.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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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说明: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食品局提出。 本标准由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归口。 本标准由长春肉蛋食品卫生检测研究中心站负责起草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洵、宁振云、王世秀。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8-02-25批准
1989-03-01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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